TikTok的对手Triller到底是什么?

发布日期 2020-08-24

就在TikTok遭受川普政府各种威胁打压之际,上周川普高调完成了在Triller的认证注册,将Triller作为自己在Twitter之外的另一个拉票平台。对于这个三年前就成立的Triller,媒体大多数的描述都是TikTok的竞争对手。

尽管川普的这波操作的确为Triller带来了一波流量和关注,但Triller的趁虚而入是从7月川普威胁TikTok开始的。截止8月1日,Triller在50个国家都登上App下载榜首,其中包括美国,英国,巴西,德国、法国、澳大利亚等等欧洲国家。根据Triller 的数据,其全球下载量达到 2.5 亿,全球 MAU 6500 万。

Triller的股东之一Ryan Kavanagh称Triller为TikTok的“成人版”。在过去的三个星期里,Triller所借势的营销声量和动作比过去三年都要频繁。奥美的影响力营销负责人Rahul Titus认为,Triller的负责人这一次一定是要破釜沉舟了,要么凭借此次机会一飞冲天,要么就从此销声匿迹。

Triller到底是什么?

和TikTok一样,Triller也是一个基于音乐的社交平台,尤其是嘻哈音乐。其产品也是人们可以拍摄多段自己的说唱,然后利用AI自动筛选最佳片段,制作成看上去特别专业的音乐视频。不过,与TikTok不同的是,Triller是以音乐起家,此前所有视频都是与音乐有关的,并且Triller号称自己的目标是寻找下一个音乐巨星,这种营销也吸引了无数有音乐梦想的人,甚至还吸引了一众嘻哈音乐人成为自己的投资人。

从产品而言,Triller与TikTok差距并不大,所以这两款应用程序的受众之间存在交叉,但Triller专注于为更具参与度的用户群(即音乐迷)提供服务。所以,表面看上去对音乐的专注是区别这两个产品的关键因素,但实际并非完全如此。

如果从战略层面而言,这两个产品的战略基本相同但其战术却是不同的。Triller专注于弥合视频和音乐之间的差距,允许用户从苹果音乐或Spotify播放列表中提取完整的歌曲,但TikTok的音乐通常只有15秒。而且,对于TikTok准备推出的音乐直播服务,很多人认为显然TikTok更具野心。

然而,之前人们认为这两个平台之间明显的差异,如今也逐渐不明显了。Triller可能坚持说,它仍然致力于成为音乐视频平台,帮助音乐人成功,此前的分享也是以音乐、舞蹈等与音乐密切相关的内容,但最近它也增加了社交短视频产品,比如允许人们分享自己跳舞和唱歌之外的各种生活搞怪视频等等,这完全就是复制了TikTok,以及朝一个娱乐平台的方向在变化。若果真如此, Triller无法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,那它还能有什么优势呢。

“Triller现在看起来跟市面上其他很多社交产品非常像,”Titus说,“不过,尽管如此,从内容创作者到豪华的投资人团队和好莱坞背景,它确实具备了成功的基础。”

Triller的优势

Triller 的投资人包括环球、索尼、华纳这三大顶级音乐唱片公司、除此之外,还有Snoop Dogg、Young Thug等嘻哈明星,The Weekend、Jack Paul等好莱坞明星,以及The Blueprint ,TheShalizi Group等等机构的创始人。这些背景各异的投资人不仅可以支持Triller的音乐业务,也可以提供好莱坞和互联网的很多资源,这是TikTok无法比拟的。

虽然Triller与网红大V人群的关系还处于早期阶段,但它成功地挖走了像乔希·理查兹(Josh Richards)这样的在TikTok上有超2000万粉丝的炙手可热的网红,而且还让他成为了Triller的首席战略官专门负责从TikTok上挖网红。

不过这个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,毕竟,对于网红而言,一旦换了平台,他们之前的粉丝很难保证会跟着转到新的平台上。尤其是Triller如今有6500万MAU,但与有8亿用户的TikTok相比仍然相形见绌,网红们不敢轻举妄动。

网红营销机构和TikTok创意合作伙伴Takumi的集团首席执行官Mary Keane Dawson说:“现阶段这些大网红肯定还是要守在TikTok上,但同时他们也在慢慢向Triller转移,万一TikTok真的被川普封了,或者与美国的购买者无法达成协议,那就很糟糕了。”

除了Josh Richards,迄今为止,Triller已经成功从TikTok挖角了Noah Beck,Griffin Johnson等诸多千万粉丝网红。这表明Triller的吸引力正在增长。若万一TikTok面临噩运,那网红们不必挖,也自然都搬过去了。

在Triller的商业机会

与TikTok不同的是,Triller的商业模式是主要围绕着让网红从粉丝、广告商以及与唱片公司的合作中获益,而且音乐人也能因此受益。举例来说,在与苹果合作中,每在Triller上播放一次音乐,音乐人都能获得收入。这种做法也获得了音乐人的极大支持。相反,音乐人认为TikTok的模式对音乐人并不友好,比较之下,他们会更偏向于Triller。

正如影响力营销机构FanBytes的首席执行官蒂莫西·阿莫(Timothy Armoo)所解释的那样:“在Triller上涨粉是非常容易的,你可以利用这些粉丝在其他地方再去运营。我们已经看到,很多人都是在Triller上涨粉,增加影响力,然后再将粉丝带去Instagram或Twitter,这个方法其实对导流效果很好。”

这番话其实对Triller而言并非完全是坏事。Triller的执行团队完全可以将这些观点转化为对广告商的营销宣传,因为很多广告商其实更注重与媒体平台的合作。这些平台合作伙伴既可以展示广告也可以提高其真实粉丝受众,尤其是随着最近对Facebook的抵制以及广告营销市场的兴起,都证明了广告商受众其实是很多元化的,需求也各不相同。

虽然如今TikTok与美国特朗普政府的较量依旧悬而未决,Triller有机会乘虚而入获得一些广告商的预算,但依靠TikTok在某些市场上受到限制,而将此作为一种营销竞争策略,总体而言都是非常短视的,毕竟,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。

本文来源:成功营销